走进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小学,你并不会觉得它与其他城区小学有什么不一样,一个小操场,一栋5层楼的教学楼,几乎一眼就能看穿。
但就是这么一所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小学,却有9个“妈”:融城苑、山水庭院、景芳苑、东方名都、梅苑、鑫天芙蓉、井湾小区、绿荫家园八个小区的开发商,加上雨花区教育局。
“这栋5层的新教学楼是8个小区开发商共同出资300余万建造起来的,教室里的各种设备约合100万,是教育局拿的钱,九方共建,这才有了今天的井圭路小学。”雨花区教育局副局长游进向记者解释。
事情缘于2005年融城苑一位业主李飞虎给时任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梅克保所写的一封信。他在信中反映自己所住小区附近楼盘越来越多,越建越好,可学校却越来越少,越来越破。事后不久,长沙市派出两个调查小组了解此事,并嘱咐雨花区妥善解决,一定要让孩子能就近上学。接着,由山水庭院牵头,周边8个小区根据自己楼盘大小和教育局核定的每平方米造价,按比例承担井圭路小学扩建。扩建前,井圭路小学有1栋两层教学楼,可容纳6个班学生,按每班45人计算,可接受270名学生。扩建后,小学可容纳12个班学生,共计540名学生。
一下子要8家开发商拿出300万来建学校,且建好后无条件归政府,开发商不是傻子,怎么就同意了呢?“我们有政策可循的。”雨花区分管教育的副区长吴承志记得非常清楚。吴承志所说的政策,是指1991年8月15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湖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其中第十条明文规定:“各城市新建4000居民以上的住宅,必须配置小学,8000居民以上的住宅还必须配置初中,其基建经费应纳入该区的开发计划。新建扩建4000居民以下的零星住宅,必须缴纳教育设施配套费。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但在后来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大部分开发商不愿意承担这项义务,于是他们或者少报居民数、或者化整为零,尽可能地逃避。因此,上个世纪真正将这项政策落实了的楼盘少之又少。”吴承志说。
与此同时,随着雨花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不断增加,小区越建越多,学校却仍然是那么几十所,于是在各中小学,大班越来越大,“人数多的一度达到七八十人一班。”到2004年,雨花区有八成学校普遍出现大班额现象,甚至在洞井、黎托等地农村小学,也出现了五六十人的大班。老百姓普遍感到,在雨花区首先不是选择哪所学校的问题,而是哪所学校能有个位子给自己孩子坐下来读书。
上学难,政府必须解决,否则就是政府的缺位。“我们制定了‘算’、‘议’、‘定’、‘自’、‘合’、‘委’六字方针。”吴承志告诉记者。“算”,即区教育局根据生源计算标准、生均用地标准、校舍建筑标准计算一个小区所需配套学校的占地面积和校舍建筑面积;“议”,是教育局与开发商讨价还价的过程;“定”,则是在双方谈妥之后签订协议;“自”,即开发商独自出资建校;“合”,即几家开发商合作建校,井圭路小学就属于合建项目;“委”,即开发商依据标准测算出应分担的成本,与区教育局签订协议,委托教育局建设。目前正在建设中的五一小学扩建工程,就是采取的委托建设方式。该工程由区教育局牵头成立了扩建项目指挥部,开设专门账户,委托方按约定将自己应承担部分汇入专门账户,用于扩建小学。
尽管如此,目前在雨花区200多个已建和在建楼盘中,真正履行了教育配套设施建设义务的,不到40%%。“谈判非常艰辛。区教育局负责处理此事的总共3人,我是其中之一。”谈到与开发商的面对面,游进有说不完的苦。“一般一个楼盘谈个20、30次是正常的,并且很多时候谈来谈去,最终也没有结果。”
“我们正在考虑,将那些没有履行义务的楼盘在媒体公示,并联合其他部门,对楼盘采取诸如拒迁业主户口、挂警示牌等措施。同时我们也提醒广大购房者,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问清楚该楼盘有没有与教育局签订建校协议,并要求开发商出具学区认定证书,证明其确实履行了教育配套设施建设义务。否则,将来你的小孩将面临一系列读书难问题。”
但是,游进担心,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收费政策问题,不能制定一个可供操作的约束开发商履行义务教育配套建设学校义务的政策,那么未来的工作,仍将十分困难。(赖斯捷)